为认真学习贯彻《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5月22日,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及主城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由市住建局举办的《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会。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吴胜权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还邀请了池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法眼集团安徽区域总经理吴俊丽就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在物业服务中的实际运用进行专题培训。

宣贯会围绕最新颁布实施的《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尤其对《条例》中关于业委会组建、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度解读,为物业服务企业在今后物业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宣贯、学习活动。

下一步,物业管理协会将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物业服务企业将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优质物业服务,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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