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22年,协会在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监督指导下,在各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会员共同努力下,行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内外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为表扬先进,推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度全省物业管理行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入会满一年的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中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及协会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项目
(一)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二)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
(三)2021-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企业;
(四)2022年度协会工作贡献奖;
(五)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服务商;
(六)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党支部;
(七)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八)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通讯员。
三、参选要求
申报单位、集体、个人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职责,模范遵守行业自律公约。2021年以来,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参选资格:
1.企业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法违规通报或公共媒体曝光等情形;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因物业服务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信不良记录,企业推荐的评标评审专家因违规被通报的。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相应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参选单位和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自我测评,准备评选资料,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参选材料纸质档装订成册一份(秘书处不承担因丢失相关材料而造成的损失)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二)评审:协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表扬:对获选的先进企业、集体和先进个人,协会将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优秀项目经理每个项目限报1人,每家企业最多申报3人(申报材料一人一册,禁止多人同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通讯员每单位限报1人,超过视为无效。参评单位、个人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和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所获荣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学海
电 话:0551-62878326,17756071127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楼1031室
附件:
1.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条件、申报表
2.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申报表
3.2021-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企业评选条件、申报表
4.2022年度协会工作贡献奖评选条件、申报表
5.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服务商评选条件、申报表
6.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申报表
7.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申报表
8.2022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申报表
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