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全省物业服务管理智能化、科技化应用水平,推进传统物业向智慧物业升级转型,充分发挥优秀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入会满一年的会员单位及在管项目。
二、参选要求
申报单位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职责,模范遵守行业自律公约。2021年以来,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参选资格:
1.企业或项目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法违规通报或公共媒体曝光等情形;
2.企业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因物业服务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信不良记录,企业推荐的评标评审专家因违规被通报的。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参选单位、项目根据评选要求开展自我测评,准备评选资料,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参选材料纸质档(附件中的申报表与自评表)装订成册一份(秘书处不承担因丢失相关材料而造成的损失)报送至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二)评审:协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表扬:对获选的项目,协会将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示范项目每家单位每市(县)限申报1个(申报材料一企业/项目一册,禁止多项目同册)。参评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和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所获荣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学海
电 话:0551-62878326,17756071127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楼1031室
附件:
1.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项目评选条件、申报表
2.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自评表
3.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自评表
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2月15日
皖物协﹝2023﹞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项目评选条件、申报表.doc
附件2.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企业自评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