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水平整体提升,做好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测评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测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是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的物业企业项目主管、项目经理;或大专院校、研究院所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及研究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等。
(一)档案管理及客服类专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记录;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熟悉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且从事物业管理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物业管理相关资质、岗位证书;
4.负责所在项目档案管理,对日常管理中的客户投诉等工作流程非常清晰;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的履行职责;
(二)设施设备类专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记录;
2.熟悉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从事土建、电气、暖通、给排水、结构、消防、电梯、机电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的履行职责;
(三)现场管理类专家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法记录;
2.熟悉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从事物业管理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物业管理相关资质、岗位证书;
5.熟悉项目整体运作流程,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所负责项目取得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
6.能够认真、公正、诚实的履行职责;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申报人下载《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测评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须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测评专家申报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证书复印件(申报设施设备类,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申报资料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专家,需提供以下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5.工作单位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在安徽省的缴纳社保记录原件(可以是社保局官网截图),社保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为购买的,应由人力资源公司出具代缴六个月社保的证明。
(四)材料送交时间与地点
1.申报人务必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按要求亲笔签署、加盖手印。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送达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3.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逾期不予以接收。
(五)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予以书面承诺。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本人申报、单位推荐。
(二)复审: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根据申报情况分批适时组织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或考试考核,合格者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测评专家库名录。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
1.申报人所负责的项目被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
2.申报人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四、其他
(一)专家须遵守本会章程和相关专家管理办法,积极接受相关工作安排,定期接受培训。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协会秘书处解释为准。
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楼1031室;
联系电话:0551-62878286;
材料统一接收人:翟泉
附件: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测评专家申报表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2日
皖物协﹝2023﹞4号 关于征集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