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省发改委印发再次征求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物业服务收费涉及各物业企业切身权益,请各会员单位务必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意见,并于2024年9月2日17:00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省物协秘书处(邮箱:ahwxhkyx@163.com),由省物协汇总统一报送省发改委。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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