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物协﹝2025﹞1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表扬活动的通知 - 安徽物业管理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激发物业行业及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动我省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会员单位内开展2024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入会满一年的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中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及协会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项目

(一)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二)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

(三)2023-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企业;

(四)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贡献奖;

(五)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供应商

2024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示范项目”;

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通讯员

(九)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助力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单位;

(十)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专委会;

(十一)2024年度安徽省优秀业主委员会。

三、参选要求

申报单位、集体、个人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职责,模范遵守行业自律公约。2023年以来(近两年)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参选资格:

1.企业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法违规通报或公共媒体曝光等情形;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因物业服务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3.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信不良记录,企业推荐的评标评审专家因违规被通报的。

四、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申报表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参选单位和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自我测评,准备评选资料2025228日前将参选材料纸质档装订成册一份(秘书处不承担因丢失相关材料而造成的损失)邮寄至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二)评审:协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表扬:对获选的先进集体、企业和先进个人,协会将通报表扬。

对获得荣誉的个人,所在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可视情加分或给予适当奖励。

、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优秀项目经理每个项目限报1人,每家企业最多申报3人(申报材料一人一册,禁止多人同册);优秀通讯员每单位限报1人,超过视为无效。参评单位、个人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和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所获荣誉。

、联系方式

人:邢学海

   话:0551-62878326,17756071127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楼1031室

 

 

附件:

1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2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32023-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企业申报表

4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贡献奖申报表

5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供应商申报表

6.1、2024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

6.2、2024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自评表

7、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示范项目申报表

8、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通讯员申报表

9、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助力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10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专委会申报表

11、2024年度安徽省优秀业主委员会申报表

 

 

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

         2025110

皖物协﹝2025﹞1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表扬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2: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doc

附件3:2023-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4: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贡献奖申报表.doc

附件5: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供应商申报表.doc

附件6.1:2024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6.2:2024年度安徽省“智慧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自评表.xlsx

附件7: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示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8: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优秀通讯员申报表.doc

附件9: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助力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10:2024年度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专委会申报表.doc

附件11:2024年度安徽省优秀业主委员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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